北京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全览 北京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全览 北京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全览
北京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全览如下:
一、备案条件
企业资格:
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净资产应大于企业对外投资备案金额。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5%,且盈利状态应为正数(如非盈利情况需提供亏损说明或其他材料佐证投资必要性)。
投资项目要求:
海外投资项目必须是真实项目,自成立之后一年内用于海外项目主体公司本身经营的款项应有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
如涉及技术研发或建设工厂等,需提供完整的研发或厂房建设布局图等佐证材料。
二、备案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件及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投资项目相关材料:
投资计划书。
境外投资证明材料(如投资协议、并购协议等)。
董事会决议。
前期工作情况落实说明(如可行性研究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真实性承诺书。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三、备案流程
准备材料:
按照备案要求准备好所有所需文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提交申请:
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提交电子材料。
也可以将纸质材料直接提交至北京市商务局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指定的窗口。
审核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或发改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对于特定类型的投资项目(如能源、矿产类),可能需要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还需征求国内有关商会、协会的意见。
复审与批准:
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将提交至更高层级的商务主管部门或发改委进行复审。
复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风险防控等因素,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领取证书:
一旦获得批准,企业将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由发改委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企业需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商务委委托的地点领取这两份证书。
四、后续事项
外汇登记:
获得备案证书后,企业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进行外汇登记,确保资金流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资金汇出:
完成外汇登记后,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将投资资金汇出境外,用于投资项目的实施。
定期报告:
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报告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财务状况、风险防控情况等信息。
项目完成报告:
投资项目完成后,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说明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投资效果、风险防控措施及经验教训等。
五、注意事项
提前了解政策:
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应提前了解国家对于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法规,确保投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准备充分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充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寻求咨询机构的帮助。
合规性审查:
企业应确保其境外投资行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涉及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和领域。
风险管理:
企业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
及时办理手续:
企业应按照备案流程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延误备案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