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境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资料:
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如果股东是法人股东,还需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财务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近一年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于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资金证明的金额需与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相匹配。
三、投资项目资料境外投资备案表:按相关部门要求填写的标准表格,详细填写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如投资主体信息、境外投资企业信息、投资金额、投资方式(如新设、并购等)、投资地点等。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
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需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明确投资的具体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交易价格等。
董事会或出资决议:提供境内企业关于本次境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出资决议,需有明确的表决结果和签字盖章,以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尽职调查报告: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潜在风险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和金额,如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出资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的资料:如果投资方式为并购,还需额外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对并购项目的前期情况进行说明和申报。
境外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境外公司的名称、地址、董事信息、注册证明文件等,以便相关部门对境外投资对象进行审核。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供的投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展示境内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一直追溯到终实际控制人,以便相关部门了解投资主体的背景和控制关系。
企业在申请ODI备案前,建议提前与当地的发改部门、商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沟通,确保准备的材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