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审批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且应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外债用途相关或不冲突。若已完成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未与营业执照合并)、税务登记证等,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纳税情况,是评估企业经营状况的依据之一。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发展历程、主要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市场地位等内容,以便审批部门全面了解企业的背景和现状。
股权架构图:需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有助于审批部门了解企业的所有权关系和决策机制,评估企业的稳定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财务状况材料: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三年及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这些财务报表能够直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有):例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用于证明企业具备偿还外债的能力。
近期财务状况说明:除了审计报表,企业还可以提供一份简要的财务状况说明,重点阐述企业目前的资金状况、外债需求的合理性以及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外债方案材料:
外债借款合同意向书或草案:虽为意向书或草案,但应包含外债的主要条款,如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为审批部门提供外债的基本框架和预期安排。
借用外债方案:详细说明外债的具体情况,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
决策文件:
内外部决议文件: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证明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项目相关材料(若外债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募投项目审批文件:需提供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投资合同或意向书:与外债资金使用相关的投资合同或意向书,进一步说明外债资金的具体投向和预期收益。
项目支持性文件:根据项目情况,可能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市场分析报告等,为审批部门提供更详细的项目信息,帮助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其他辅助材料:
企业信用报告: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法律意见书和真实性承诺函(申请境外发行债券需提供):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企业的外债申请进行法律审查,确保申请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还需出具真实性承诺函,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及企业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