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确认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表明企业已进行税务登记。
企业章程复印件: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
财务资料: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评估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依据。
财务状况说明:对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等。
外债相关资料:
外债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外债的金额、期限、币种、用途、还款计划等关键要素,以及企业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证明企业内部已同意该外债事项。
借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若已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需提供复印件,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担保合同(如有)复印件:若外债存在担保情况,需提供担保合同,说明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
其他资料:
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附上签字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特定项目):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如有特定项目):证明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立项批准。
前期准备:
政策学习与自我评估: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如《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明确办理要求和条件。同时,对企业自身的资质、信用状况、资金需求及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符合外债备案条件。
确定融资方案与准备材料: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外债的金额、期限、币种、用途等关键要素,并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和还款计划。同时,准备好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申请提交:
网上登记: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债详细情况等内容。
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登记后,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
受理与审核: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备案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相应系统送至省级发改委。
后续管理:
外汇登记: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后,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提交与外债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借款合同等。
资金使用与监管:严格按照申请时所申报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保留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和记录。企业需在银行开立外债专用账户,用于外债资金的接收和使用。
信息报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向相关部门报送外债相关信息,如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相关系统报送借用外债信息;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变更登记:如果在举借外债过程中,外债的关键条款发生变化,如金额、期限、用途、担保等,企业需要及时向备案登记部门进行变动登记,提交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按照变更后的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