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并按照一定流程进行申请,具体如下:
一、备案资料
企业基础资料:
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注册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未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反映企业组织结构和代码信息的证书。
税务登记证(或税号证明):证明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备纳税资格的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用于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企业章程及修正案: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基本制度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能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
财务资料: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需经过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此外,还需提供Zui新一期的财务报表,如季度报表或月度报表,以便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企业信用报告: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通常由征信机构出具。
外债相关材料: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合同需为正本,如合同为外文,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资金用途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阐述外债资金的用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批准文件、采购合同等,确保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或项目。
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说明:说明外债的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确保企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其他必要材料: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如果企业是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申请中长期外债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决议文件,明确表示同意申请外债以及相关的借款事项,如借款金额、期限、用途等。该文件需由董事会成员或股东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外债登记申请表》:根据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或发改委的要求填写并提交。
担保材料(如有):如企业为外债提供了担保,需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书以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需要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备案流程
线上注册及申报: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备案材料。
提交申请:
企业完成线上填报后,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反馈: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如 3 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充。
取得备案证明: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即可按照备案计划进行外债融资活动。
后续管理: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证明》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应于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采取风险隔离措施,防范境内债券违约风险外溢和交叉违约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顺利办理。